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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处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百姓锦旗表示感谢

日期:2023-06-20    作者:洪佳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六郎法庭审理了一起因土地租赁而引发的纠纷。

【案情简介】201461日六郎某村委会21户村民与芜湖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将位于某村30.65亩土地租给被告芜湖某公司种植苗木,租期自201461日至202061日止;2019121日,双方又再次签订租赁合同,租赁田亩58.06亩,租期自2019129日至2020128日止,但被告仅支付租金至202012月,后一直拖欠不付。双方曾就土地租赁费进行协商,被告要求将土地上种植的苗木卖掉后再支付租金,原告不同意,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该案涉案农户较多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妥善化解矛盾,遂联系被告,但被告公司已经关闭,其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也更换,承办法官便通过各方打听了解到被告法定代表人现住址和新的联系方式,终于联系上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了解,被告公司经营不善已处于停业状态,其也在外地打工,承办法官在电话中向其法定代表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捋清矛盾症结进行调解,但最终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庭审后,承办法官又多次电话联系被告让其回来处理土地租赁问题,终无果,遂法院依法判决并该案件已生效,村委会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该案从立案到判决仅用时20天。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坚持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正义与温暖,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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