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3)皖0210民初2248号判决书公告送达

日期:2023-08-01    作者: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 徽 省 芜 湖 县 人 民 法 院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0210民初2248号

夏玉祥

原告梁婷与被告夏玉祥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一、准许原告梁婷与被告夏玉祥离婚;

二、婚生子梁本旺抚养权归原告梁婷,被告夏玉祥享有探望权,被告夏玉祥自2023年8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至梁本旺年满18周岁止,每半年支付一次;

三、驳回原告梁婷其他诉讼请求。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10民初2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年七月三十一日

承办人:吴之国  0553-8810513

主办单位: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 址: 湾石路与金辉路交叉口
皖ICP备13004557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湾沚法院微信公众号湾沚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