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210民初2248号
夏玉祥:
原告梁婷与被告夏玉祥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一、准许原告梁婷与被告夏玉祥离婚;
二、婚生子梁本旺抚养权归原告梁婷,被告夏玉祥享有探望权,被告夏玉祥自2023年8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至梁本旺年满18周岁止,每半年支付一次;
三、驳回原告梁婷其他诉讼请求。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10民初2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承办人:吴之国 0553-881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