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陶辛人民法庭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近年来,陶辛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原则,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多措并举,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邻里法官 解纷芜优”和法官进村居活动,做强做优做实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为辖区乡村振兴提供了多角度、全方位、体系化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