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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沚法院:让“依法带娃”走进现实

日期:2023-08-29    作者:唐金阳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一直以来,家长们都非常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可是我们真的教对了吗?“鸡娃”的教育方式在孩子眼里是否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孩子是否真的有归属感与价值感?


 824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妇联邀请该区未成年学生及家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未成年学生及家长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法庭等场所,聆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宣讲课,并就家庭教育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模式,湾沚法院多措并举解决家长们的‘本领短腿’,让未成年人教育由‘家事’升级为‘国事’。 ”湾沚法院少年法庭负责人陶静波向大家介绍道。


双向奔赴助力家庭教育

一个温暖和谐的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来说十分重要,《家庭教育令》的功能在于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把孩子走弯路、受伤害的可能性将最大程度地降低。


2022年,湾沚区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在审理王某强奸案中发现,被害人小芳(化名)作为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其父母离异,缺少家庭的温暖和教育,后受王某诱骗,最终导致小芳(化名)遭受王某的不法侵害,身心受到巨大伤害。针对未成年人父母监管失职的情况,湾沚区法院依法发出了《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担起监护职责。


法治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未成年人教育是头等大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湾沚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失足未成年人采取不定期考察与判后回访,通过教育、感化、挽救等措施,为青少年的成长保驾护航


针对案件中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可行性建议,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起在校老师猥亵儿童的刑事案件中,湾沚法院在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向案发学校及相关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守护少年健康成长。


温情点亮少年回归之路

被告人小峰(化名)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考虑到小峰系未成年人,因法律意识淡薄走上犯罪道路,且已被判处刑罚,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湾沚法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原则,依据《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该案判决生效后,依法向小峰及其监护人送达《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同时将该通知书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因缺乏法律意识,可能因一念之差误入歧途,一旦被贴上罪犯标签,便会给曾经的“问题少年”带来就业难、入学难等各类问题,也可能会让其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思想而再次滑入犯罪深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最大限度挽救每一个犯错的孩子,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合法权益,更好地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受到平等对待,“无痕”回归社会,为其提供未来“可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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