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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 皖0210民初3724号开庭公告

日期:2023-09-15    作者: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3)0210民初3724号 

黄素芬 

我院受理原告芜湖源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芜湖源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

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物业管理费5352元;2. 请求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1605元;3.请求判决被告诉讼费用。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2023年11月2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九月十五日

 

承办法庭: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

承办法官:张道辉  0553-881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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