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10民初2650号
陶红叶:
我院受理原告汪兵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
准许安徽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583元(原告汪兵已预缴),由原告汪兵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10民初2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承办法庭: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陶辛法庭
承办法官:徐旭征 0553-881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