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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年】执行不惧路远  联动守护权益

日期:2023-10-26    作者:胡丽琴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发现被执行人赵某的踪迹了?我们马上出发!”


近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某案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后,立即驱车6小时奔赴500公里的山东滕州,成功将正在喝茶养生的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


【案情回顾】202212月,原被告通过微信联系,原告向被告购买额温枪、消毒液共计172000元,后因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原告退还部分产品,共价值36000元,被告出具退货收条一张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货款,被告一直未还引发诉讼。该案经湾沚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赵某返还原告吕某货款146000元。


【执行在线】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赵某非但不积极履行义务,反而多次更换联系方式,逃避执行,赵某耍小聪明认为其山东省枣庄市人,远离安徽芜湖,执行干警鞭长莫及。

面对棘手情况,执行干警并未气馁,通过查控赵某名下财产信息,翻阅赵某以往案件卷宗,终于将赵某的活动范围锁定在山东省滕州市某小区。收到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赶赴山东,在滕州法院的配合下将正在茶馆饮茶养生的被执行人赵某抓获并拘传至滕州市法院。


【达成和解】执行干警对赵某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告知其应当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张某仍抱有抗拒和侥幸心理,拒不还款,执行法官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见到法院动真招,赵某终于认识到了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主动提出调解,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赵某与申请执行人吕某达成和解,支付了部分款项并就剩余做出分期还款计划。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高效执行表示肯定。


执行不惧路远,湾沚区法院将持续严厉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以实际行动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努力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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