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210执异94号
汪亮:
申请执行人沈娟与被执行人汪昌贵、王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沈娟向本院提出追加汪亮为案件被执行人的申请。本院现已审查终结。裁定如下:
驳回沈娟申请追加汪亮为本院(2023)皖0210执恢94号案件被执行人的请求。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10执异94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向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不申请复议,本裁定将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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