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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未入住,可不可以不交物业费?

日期:2023-11-15    作者:张彩云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从拿到新房钥匙的那一刻起,我们打交道最多的就是物业公司了。那么业主是否可以以房屋未入住为由拒绝交物业费呢?

近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就受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鲁某以其未入住房屋为由,一直拒绝缴纳物业费,其所在的某小区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遂将鲁某诉至法院。

案件经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依据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且对业主具有约束力。鲁某虽称房屋一直空置未入住,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但物业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为该小区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鲁某辩解意见于法无据。为此,承办法官多次耐心与鲁某沟通,通过释法明理,最终让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鲁某及时交纳了物业费。

   法官说法:业主享受的物业服务主要为公共区域部分,例如公共设施、绿化带、环境卫生等维护、修缮、管理。物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并不因部分业主没有入住,而停止提供服务。因此,未入住的业主也应当按时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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