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近年来,湾沚法院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始终将未成年人列为重点救助对象,坚持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全面救助、精准救助统筹推进,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一场事故导致的悲剧
被告人张某驾驶中型货车时与驾驶电动车的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该案经湾沚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除保险公司判赔付部分损失外,被告人张某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倪某某(王某之女)、倪某(王某丈夫)、王某某(王某之父)、吴某某(王某之母)各项经济损失。法院判决后,被告人张某没有主动履行赔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无力赔偿。
屋漏偏逢连夜雨
事故发生时倪某某年仅四个月大,在随父亲倪某生活几年后,不幸的是其父亲也因意外事故身亡。倪某某只能依靠年迈的爷爷和奶奶,生活举步维艰。
司法救助照亮成长路
湾沚法院在了解到倪某某的特殊情况后决定对倪某某进行司法救助。救助过程中,干警多次上门为倪某某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重拾信心、走出困境,同时设置专门的联络员及时了解倪某某的最新生活情况,并进行定期看望回访。同时积极对接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将倪某某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其提供了一系列精准化、常态化的帮扶措施。目前在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共同帮助下,倪某某的生活状况和精神状态有了较大改观。
“意外事故的发生给未成年人原本美好的童年带来了难以愈合的身心创伤,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在给予救助金之外,更要走进未成年人的生活,用真真切切的关心抚慰他们的心理创伤,努力帮助他们走出生活的困境”。该案承办法官介绍道。
下一步,湾沚法院将继续主动作为、多向发力,深化上下联动、多方联动的“法院+”多元救助模式,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救助机制,切实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努力实现司法救助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