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3)皖0210民初509上诉状公告

日期:2023-11-17    作者: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210民初509号

黄高健:

我院受理原告奚家庆诉被告黄高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奚家庆提起上诉:

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 址: 湾石路与金辉路交叉口
皖ICP备13004557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湾沚法院微信公众号湾沚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