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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沚法院:“终本”不“终了”化解积案暖民心

日期:2023-12-11    作者:涂一民、胡丽琴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经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出警成功执结一起3年积案。


    这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2018年,陶某与唐某因非机动车碰撞致使双方受伤,车辆受损成诉。案件经湾沚法院判决后唐某应赔偿陶某损失52178.8元,因唐某并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该案首次立案执行,经执行查明,被执行人唐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被依法以终本方式结案。三年以来,执行干警多次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均无果,被执行人也未主动履行任何案款。


近日在得到被执行人线索后,执行110”值班干警迅速出动,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对其长期未履行案款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又对其耐心释法。最终被执行人当场筹集2万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并就剩余款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该起三年积案终结执行。


案件进入终本程序不等于债务消灭,若有履行能力或者部分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湾沚法院将会积极兑现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努力实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档、不缺位。

法官提醒: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终本”后,法院对“老赖”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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