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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10民初4038号上诉状公告

日期:2023-12-21    作者: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210民初4038号

南昌弈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张伟与南昌弈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李远花、湾沚区慧学托管服务中心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李远花上诉:

一、请求依法撤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2023年12月6日作出的(2023)皖0210民初4038号民事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对上诉人退款的请求;

二、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O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承办人:李渝林   0553-881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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