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3)皖0210民初4984号开庭公告

日期:2023-12-22    作者: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3)皖0210民初4984号

陈玉:

我院受理原告谢开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谢开行起诉: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39200元及违约金、利息,(违约金、利息具体计算方式详见利息计算清单);2、请求依法判令本案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10000元由被告承担;3、请求依法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均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2024年2月8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庭:芜湖市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承办法官:陶玉玲  0553-8811843

主办单位: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 址: 湾石路与金辉路交叉口
皖ICP备13004557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湾沚法院微信公众号湾沚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