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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10民初4988号裁定公告

日期:2023-12-25    作者: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0210民初4988号

汤良武:

我院受理原告孟君艳与被告汤良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孟君艳起诉。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0210民初49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郑金凤

联系电话:0553-881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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