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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沚法院发布2023年度十大案例

日期:2024-01-18    作者:芜湖县法院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案例是最生动的“教科书”,是对法律精神的传播和引导,是对法治理念的示范和指导。习近平总书记曾用“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生动对比,深刻阐释司法案例的重要功能。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社会行为的引领示范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在2023年度审结的案件中筛选出典型案例,现予以发布。



1.“外卖小哥”工伤认定案:陈某某受劳务公司聘用,从事外卖骑手工作,双方签订《劳务合同》。陈某某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务公司不服,认为其与陈某某不构成劳动关系,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工伤认定。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劳务合同》内容涵盖劳动合同应具备的要素,双方构成劳动关系,依法判决驳回劳务公司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该案是湾区人民法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外卖骑手与服务公司之间的用工模式是较为典型的新业态经济下“互联网+传统行业”的用工方式。湾区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认定,既保障了新业态下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又规范了企业用工管理制度,促进行业整体健康发展。


2.李某工地受伤身亡案被告某公司为某厂房施工,与被告陈某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李某受陈某雇佣在案涉工地工作时受伤后死亡,原、被告双方因赔偿责任与数额争议成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受害人李某和被告陈某形成个人劳务关系,被告某公司虽非实际雇主,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亦需承担连带责任。该案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该案是湾沚区人民法院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法院解决的不仅是个案的法律纠纷,更是背后所隐含的各种矛盾与争议,湾沚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倾心倾情倾力倾智,深入了解农民工司法需求,发挥好调解作用,打开群众“心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3.600名购房者索赔案:朱某某等600余名购房户与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房款后,置业公司虽如期交付商品房,但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购房户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置业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系列案涉案人数众多、矛盾集中,法院采用分流引导、批量立案、逐步安排、递次处理等模式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妥善化解所有纠纷。

典型意义:该系列案件是湾沚区人民法院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的典型案例。湾沚区人民法院通过构建“案前多方协商+案中多元施策+案后多维治理”全流程综合治理模式,加大对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实质化解、精准化解力度,既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又助推房地产企业持续发展。


4.物业公司“退出难”案:因某物业公司服务不合格,某小区全体业主解除合同后,更换了新物业公司。但某物业公司不同意退出小区,于是业委会将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物业公司撤场。法院审理认为,某物业公司应当在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依法判决被告将物业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委会。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涉及一千余名业主的利益,经过法院多次上门走访和释法明理工作,某物业公司主动腾空撤场。

典型意义该案是湾沚区人民法院保护业主权益的典型案例。物业公司撤场交接纠纷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法院依法保障业主群体的合法利益,同时有效实施“劝导+调解”腾空策略,既保障了小区业主利益,又避免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矛盾恶化升级,促进了和谐平安社区建设。


5.失信人逛超市被现场拘传案申请人郭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民间借贷执行一案,周某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多次躲避执行。2023527日,法院执行干警在超市购物时,敏锐发现同在超市购物的被执行人周某,于是立即将其控制住,等待其他干警增援,最终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当场支付一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典型意义:该案是湾区人民法院主动出击、惩治老赖的典型案例。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湾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以敏锐的办案嗅觉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成功维护了胜诉方的权益,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6.胡某某离婚躲债案:被告胡某某共向原告沈某借款52万元。胡某某为逃避债务,与其妻张某某离婚,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夫妻共同所有的两套房屋均归张某某所有,胡某某自愿放弃。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无偿转让财产行为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原告作为债权人有权依法行使撤销权,依法判决撤销两被告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

典型意义:该案是湾沚区人民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社会诚实信用的典型案例。该案中,被告在尚欠原告借款的情况下,通过离婚转移财产,已实际导致其偿债能力降低,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湾沚区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撤销财产转移行为的诉请,弘扬了诚实信用的良好社会风尚。


7.戴氏兄弟串通投标案被告人戴某甲、戴某乙系芜湖某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20227月,湾区某工程对外公开招投标,戴某乙为确保公司能够中标,经戴某甲同意后,以支付资质使用费、投标保证金利息的方式,借用130余家具备投标资质的公司进行围标,串通投标报价,最终公司成功中标。法院以串通投标罪分别对被告人戴某甲、戴某乙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典型意义:该案是湾沚区人民法院打击招投标领域犯罪的典型案例。串通投标行为既侵犯了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湾沚区人民法院依法惩治串通招投标犯罪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在该案审理结束后,立即向有关单位制发司法建议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8.奚某办假证骗贷案:2021年,被告人奚某某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被告知其家属王某某征信存在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办理。奚某某遂委托他人伪造印章及离婚证,办理了贷款。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对被告人奚某某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典型意义该案是湾区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国家机关公文权威性的典型案例。制作假章、假证是违法犯罪行为,购买假章、假证同样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旁门左道取巧一时,作茧自缚悔恨终身,湾区人民法院坚决打击假章假证等违法犯罪行为,警示公民要知敬畏、守底线,依法依规办事,不能触碰法律红线,以身试法。该案入选省高院典型案例。


9. 王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被告人王某某于20194月入职芜湖某航空企业,担任该公司物资采购部业务员。201912月至20229月,被告人王某某累计收取供应商回扣6万余元,并在采购物资过程中通过多发询价函或者多走比价流程的方式为供应商谋取利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某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鉴于其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典型意义:该案是湾沚区人民法院助力航空产业建设、净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湾沚区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案件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受害公司面对面了解案情,在充分保障企业合法利益的同时,严厉打击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秩序的经济犯罪。


10.李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某公司与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李某某应向某公司支付货款49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一直逃避履行。经法院和公安机关调查,在诉讼期间,李某某就与前妻在外省调解离婚,约定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套房屋归李某某前妻所有,后该房屋又多次转让。李某某还更换联系方式辗转多地,并使用其女儿的银行卡收支。李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诉至法院后,主动与涉案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在案件开庭前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

典型意义:该案是湾沚区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同打击拒执犯罪的典型案例。湾沚区人民法院坚持运用执行措施和司法惩戒破解“执行难”问题,在拒执犯罪从严打击的同时,也注重将认罪认罚、矛盾化解、维护稳定与追赃挽损有机结合,引导被告人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实现执行申请人的利益最大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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