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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司法为民零距离,上门调解解诉累

日期:2024-03-15    作者:焦梦君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312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因被告受伤导致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原、被告所在村,上门提供调解服务。


调解过程中,双方矛盾较为激烈,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在了解到双方均有强烈的离婚意愿,且多次发生过矛盾冲突,二人感情确实无法挽回后,承办法官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劝导下二人协议离婚,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和共同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也向承办法官表示,离婚后双方仍然会共同履行好抚养孩子的义务。


近年来,湾沚法院在办理各类家事案件中,以化解家庭矛盾为出发点,以促进家庭和谐为落脚点,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不断前移司法为民阵地,从源头化解好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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