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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判后履行遇瓶颈,能动履职解烦忧

日期:2024-05-24    作者:余韵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做好判后督促履行,发挥执源治理作用,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关键。近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判决生效后,案件承办团队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实现案结事了,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宣某系在外读书的大学生,20242月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从位于辽宁的潘某处购买二手苹果手机一台,但收货后发现并非国行原装手机,和潘某的商品说明不一致,遂联系潘某和交易平台客服退款,均未果。20245月,宣某将潘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手机款和运费。法院依法判决潘某返还后,双方却因谁先履行的问题发生争执,宣某要求潘某先退款,而潘某害怕苹果手机被锁ID,要求宣某先退手机并进行验货,双方僵持不下。


为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考虑到双方均在外地,承办法官使用个人微信予以居中联络,在向双方告知权利义务后,先由潘某将案款和诉讼费汇入法院账户,再指导宣某在邮寄时拍摄验货装箱邮寄的全程视频并发送给潘某,由于有聊天记录和视频留痕,潘某面对扎实的证据也认可了货物的妥善保管,法院遂向宣某放款。双方当事人均向湾沚法院表达了感谢之情。


    下一步,湾沚法院继续将审判职能主动向后延伸,在判决生效后,积极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增量,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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